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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罪名的定义是怎样的-和记娱乐app

2024/01/24 15:26:50 查看63次 来源:晋毅峰律师

防卫过当是指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后果的行为。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探讨防卫过当罪名的定义和适用。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基本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存在不法侵害。防卫过当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没有不法侵害就没有防卫行为,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臆想的或者推测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已经结束或者尚未开始的。 2. 行为人采取了防卫行为。防卫行为是指行为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的反击或者制止行为。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而不能是针对无关的第三人实施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在必要的限度内实施的,而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3.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防卫过当的核心要件,也是判断防卫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必要限度是指行为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而必须采取的最低限度的反击或者制止行为。重大损害是指行为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损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行为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所使用的手段、强度或者方式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而不是一般超过或者轻微超过。 二、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紧迫性以及防卫行为的手段、强度、方式等因素。

具体来说,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原则: 1. 基本相适应说。这是指行为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所使用的手段、强度或者方式与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紧迫性相适应,而不能过分超过或者低于。如果行为人在面临轻微的不法侵害时,采取了极端的反击或者制止行为,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损害,就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反之,如果行为人在面临严重的不法侵害时,采取了轻微的反击或者制止行为,没有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就属于明显低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 需要说。这是指行为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所使用的手段、强度或者方式是为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而不是为了报复或者惩罚不法侵害者。如果行为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有多种合理的防卫方式可供选择,而选择了最激烈或者最危险的方式,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损害,就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反之,如果行为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没有其他合理的防卫方式可供选择,而只能采取当前的方式,即使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损害,也属于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3. 相当说。这是指行为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所使用的手段、强度或者方式与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紧迫性相当,而不能过分超过或者低于。如果行为人在面临轻微的不法侵害时,采取了极端的反击或者制止行为,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损害,就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反之,如果行为人在面临严重的不法侵害时,采取了轻微的反击或者制止行为,没有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就属于明显低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总之,防卫过当罪名的定义是指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后果的行为。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紧迫性以及防卫行为的手段、强度、方式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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