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大家都在搜:

律师

或者
发需求

案例解读: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保障农民的社保安置!-和记娱乐app

2023/11/05 16:15:13 查看371次 来源:闫国田律师

案例解读: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保障农民的社保安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原告

王xx、王x

代理律师

王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唐山市xx区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原告王xx二人系河北省唐山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合法承包土地18.65亩。被告唐山市xx区人民政府为保证经济开发区经济园区内项目建设,根据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规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xx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位于唐山市xx村约37.342公顷土地进行转用、征收,其中涉及集体农用地35.4018公顷,原告的土地在征收范围之内。

2018年当地村民委员会与原告一家人商谈土地收储事宜,告知原告其土地需要被收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更是以不签署补偿协议就拘留为威胁,强迫原告签署了《土地收储补偿协议》,收回了二原告13.65亩土地。二原告亦将土地补偿款、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支领完毕,但却没有获得任何社会保障费。

随后原告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玲律师代理案件,经律师调查取认为,本案实质上属于集体土地行政征收,征收方应当依法对原告及其家属落实失地农民社保安置和工作安置,2020年8月11日,王先生二人为争取相应权利向唐山市xx区人民政府邮寄《落实社保安置申请》,区政府于2020年8月12日签收上述社保安置申请,但一直未依法进行处理。


律师意见
万典律师认为其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于是协助王先生二人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理由如下:

一、区政府作为涉案征收行为的法定主体,应当依法对原告及其家人落实社保安置。

本案中,区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应当依法对当事人一家落实社保安置。

二、王xx作为失地农民,属于应当予以工作安置的对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规定,“三、 拓宽被征地农民就业门路。市、县政府要拓宽就业门路,采取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用地单位安置、建立基本生活保障等多种安置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并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落实到位、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妥善安置。采用货币安置的,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耕地后备资源多的地方,要引导并组织被征地农民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土地或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依法调整土地等农业安置途径进行安置。对适合农民就业的工作岗位,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要扶持被征地农民经商办厂、自主创业。工商、城建、税务、金融、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在市场准入及相关政策上予以扶持。要鼓励农城务工,取消农城务工的限制性规定。加快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探索集体土地以出租、入股等形式参与营利性项目的开发建设,确保失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本案中,原告作为被失地农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原告及其家人进行社保安置;同时对已到就业年龄的王x夫妇,应当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安置。

三、原告依法向被告提出申请,被告超出法定期限不予处理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应责令被告继续履行社保安置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原告为争取应得的实地农民社保,在2020年8月11日向被告邮寄《落实社保安置申请》,被告于同年8月12日签收,但至今未对原告的申请作出处理决定,依据上述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应当责令被告限期履行对原告的社保安置职责。

胜诉判决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原告王xx、王x以合法承包土地被征收应当对其及家人落实社保安置及工作安置为由,向被告唐山市xx区人民政府提出落实社保安置申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冀政(2004)3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05)15号)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对原告提出的申请作出处理,被告收到原告的落实社保安置申请后,未作出处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责令被告唐山市xx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原告落实社保安置申请作出处理意见。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唐山市xx区人民政府负担。

 


律图,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服务指南
平台保障
律师入驻
常见问题

| | | | | |

和记娱乐app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和记娱乐怎么样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