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2018/12/18 17:38:21 查看1382次 来源:王丽侠团队律师
论“上海杀妻藏尸案”中的自首情节
2016年10月,杨俪萍便在家中被丈夫朱晓东扼死。随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在家中的冰柜里,并伪装成杨俪萍尚在人世的假象,直到2017年2月杨父寿辰当天瞒不过去才到公安机关投案。今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朱晓东死刑立即执行,朱晓东在一审判决宣布的下午决定提起上诉。二审原定于10月下旬开庭,但由于朱晓东更换了辩护律师,并提交了部分新证据,所以法院依法推迟了开庭时间,即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点开庭审理。
现在广大人民都在等待二审判决结果,在宣布之前,我们就二审的众多关注焦点之一进行讨论:自首是否是量刑的决定性情节?
一、刑法设立自首制度,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后反映行为人对自己犯罪的态度的一种行为;
2、体现了犯罪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是其人身危险性降低的有效证明;
3、影响刑罚适用的重要情节,有利于实现刑罚的预防目的。
二、关于“杀妻藏尸”案中凶手朱晓东的“自首”行为
回首一审判决中凶手朱晓东属于投案自首,但并没有获得从轻发落。在我国《刑法》规定中,自首可以作为法定量刑情节。就“可以”而言,反映了自首作为一种刑罚适用制度,须符合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并不是“必须”减轻刑罚。根据案情具体情节作出不同处理,由此,自首不代表可以免除死刑。
“自首”通常来说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悔罪的态度,且对节省司法资源有积极作用。在本案中,凶手朱晓东在自首前的105天里用妻子微信跟其亲友继续联系,在岳父生日当天瞒不下去才去自首,实属穷途末路之时才投案,因为事实细节可能关系到本案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是杀人故意还是伤害故意、是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等定性问题,此案件并没有因为自首而减轻侦查和起诉的工作量。充分还原案件事实真相至关重要,因为有太多不可思议之处需要得到澄清。这样看来,不管是认罪态度还是减轻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凶手朱晓东的行为说是“自首”都太过牵强。
综上,凶手朱晓东的归案即便符合《解释》规定的“视为自首”的情形,其反映的人身危险性不足以降低刑罚处罚的必要性,不适用死刑反而无法体现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导致罪刑明显失衡。就广大公民来说,我们不是死刑积极倡导者,也不是死刑废除论者,但本案适用死刑才能实现人类最朴素的正义,它不仅体现对生命的敬重,也是对人类最重要的夫妻关系和最重要的家庭伦理的维护。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 | | | | |
和记娱乐app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和记娱乐怎么样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